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燃气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燃气质量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QS1701FD1102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D11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燃气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5.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广州市2018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采购预算:人民币85万元;服务期限:2018年1月至12月。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采购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采购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
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标项目计量认证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
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检测商品质量工作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5.
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6)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01-03至2018-01-0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0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开标时间:2018-01-10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01-03至2018-01-09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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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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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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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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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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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0-8330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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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36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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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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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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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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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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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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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8381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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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381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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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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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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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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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381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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