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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报名
 

关于启动第二期遴选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的通告

  为充分保障市民群众对我市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处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破解我市当前面临的“垃圾围城”困局,实现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鉴于首届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简称“公咨委”)委员聘期到期,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决定遴选第二期社会公众代表及技术专家代表义务担任“公咨委”委员,现将遴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公咨委共由30名委员组成,其中19名为社会公众代表、11名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技术专家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分为市民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三类,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技术专家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专家代表不得兼任。

  (一)遴选范围

  1.社会公众代表(19名),其中,市民代表(10名);利益相关方代表(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4名);

  2.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技术专家代表(11名)。

  (二)遴选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常住广州的公民;

  2.热心公益事业特别是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业,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广州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3.能客观、公正、真诚地反映公众对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4.有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工作认真负责;

  5.公众代表具有一定的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专家代表应在城市废弃物处理方面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方面的权威人士;

  (三)产生方式

  按照《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公咨委委员产生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依照以下方式产生:

  1.专业人士代表可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推荐,或由政府主办部门邀请;

  2. 利益群体代表可由利益群体中的个人自愿报名,亦可由利益群体或利益相关法人、机构推荐;

  3. 市民代表可由个人志愿报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人大和政协推荐。

  4.第一期公咨委委员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聘任。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从9月9日至9月15日,征集时间共7天,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网上报名专栏(http://www.nk-zhaokao.com)接受公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报名者需填写相关信息。为扩大影响,将同步在《广州日报》等各大媒体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三、遴选办法及管理

  报名截止后,由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和名额进行遴选,坚持广泛性原则,好中选优,使遴选出来的公众代表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好的民意基础。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将在《广州日报》等媒体予以公示。正式担任公咨委委员的,由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颁发相关聘书,参与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办公室组织的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咨询或调研活动,并就我市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实行一年一聘,如不重新聘任,身份自动解除。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关注我市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及社会各界代表踊跃报名参加,积极为广州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言献策,共同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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