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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新规九月一日正式生效 当日全市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大行动
创建时间: 2012-09-21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新规九月一日正式生效

当日全市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大行动

四十四名违法吸烟个人受到处罚


新修改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91日正式生效。为推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贯彻实施,市爱卫会、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市卫生局、公安局等15个控烟执法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爱卫办于当天在市10个区和2个县级市共同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并邀请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和市控烟协会代表现场参与、现场监督和现场指导。

四大举措配合控烟新规施行

今年7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后,市爱卫办就开始着手配合新规定施行进行准备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新规定施行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控烟执法部门及各区爱卫办提前准备,加强做好宣传告知、学习培训、日常巡查、执法准备等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控制吸烟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对91日开展的执法检查行动进行了部署。三是根据新规定的内容,统一设计印制了一批《广州市控制吸烟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决定书》,发放到各控烟执法部门和各区,供开展执法行动所用。四是印制了3万份宣传海报,发到各执法部门和各区,在各类公共场所张贴。

15个控烟执法部门联合行动  

市爱卫会在91日控烟新规生效当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该行动由市城管委主任、市爱卫会副主任李廷贵担任总指挥,市城管委副主任赵洪担任副总指挥,市爱卫办总协调,市卫生局、公安局等15个控烟执法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爱卫办担任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同时,要求各区、县级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自行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这次行动重点检查禁烟场所(区域)内是否存在违法吸烟行为,依照规定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行政处罚;兼顾检查各类公共场所的禁烟场所(区域)、吸烟场所(区域)设置情况,对以上场所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和经营管理者不履行劝导违法吸烟行为职责的,依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4名违法吸烟个人受到处罚

控烟执法检查当天,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836间,对44名违法吸烟个人开出《现场处罚决定书》,每宗处罚50元,共罚款2200元;对没有完善控烟措施、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下发整改通知文书44份。

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执法检查行动得到各区、县级市的重视和响应,市级控烟执行部门也很支持。当天行动除白云区、南沙区、增城市未开出罚单外,其他区、县级市都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从化市开出8宗罚单,执法力度最大,黄埔、花都区各开出7宗,越秀、海珠区各开出6宗,天河区开出5宗。对于未开出罚单的三个区(县),市爱卫办要求其加强控烟执法力度。

五大措施推动控烟新规贯彻落实

市城管委副主任赵洪介绍,下一步将采取五大措施,继续大力推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组建机构,强化控烟的执行力量。二是加强宣传,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三是细化措施,制订出台控烟实施细则。四是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控烟法规权威性。五是树立典型,培育发展先进示范单位。(爱卫处  公关处)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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