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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处做好“窗口单位”创文专项检查
创建时间: 2011-08-01
 

近期,燃气处联合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对全市12家燃气行业窗口单位的制度建设、办事公开、履行承诺及创文资料整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投诉处理记录不完整,抢险、服务与监督电话未公示等问题进行了一对一帮扶指导,提出了34条整改意见。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强化了区燃气主管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有力推动了燃气行业窗口单位创文工作深入开展。(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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