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综合式”执法。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整合城管、公安、工商、安监、食药等力量综合执法,实现联合执法从“松散型”到“固定化”转变,强力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二是“围院式”执法。在流动商贩乱摆卖多发的城中村出入口区域设点驻守,监控、驱赶流动商贩和机动车乱摆卖者;城管、公安、工商和村治安队联合开展机动巡查,依法取缔乱摆卖;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外聘物业管理治安队员守点值班,扩充整治力量。目前,已形成官洲街赤沙村模式、瑞宝街石溪村模式。
三是“城警联合式”执法。完善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机制,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常态化”联合整治“六乱”,增强执法行动威慑力;城管、交警与街道联合守点整治广州大道南、新滘路等重点路段沿线、地铁出入口和布匹市场 “五类车”,营造良好市容交通秩序;城管、交警联合设卡查处违规上路泥头车,主干道余泥污染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四是“对症下药式”执法。对于“老弱病残”参与的乱摆卖和违法建设行为开展“柔性执法”,安排女执法队员耐心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对屡劝不改的乱摆卖和占道经营当事人实行“警示执法”,依法依规严管、严控、严罚;针对主次干道上的乱摆卖顽疾地区实行“隔离执法”,通过摆放盆栽、修建绿化隔离带、安装护栏、摆放休息石凳等设施挤占乱摆卖空间。(海珠区城管局李瑞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