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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专题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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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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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城管委组织《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计量监管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专题宣贯培训,全市十区两市政府办、城管局、各相关部门共110人参加了培训。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讲解了三个办法的形成过程和制定意义,并就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此次培训除专题宣贯部分,还根据工作性质组织分组讨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三个办法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落实。
《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该办法通过由垃圾产生区将向垃圾处理区缴交垃圾处理费,以补偿处理区损失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态补偿机制,解决我市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困难,化解区域矛盾,平衡垃圾产生区与处理区之间利益关系。该办法配套实施文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计量监管暂行办法》也由市城管委于2012年1月4日和5月1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胡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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