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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容貌规范》发布实施
创建时间: 2012-05-21
 

 510日,市城管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于今年51日发布实施的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城市容貌规范》相关内容(以下简称《规范》)。市城管委表示,《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为实现我市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奠定良好的技术支撑,对于提升城市景观文化品味、反映地方岭南特色、加强基层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该《规范》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共同起草,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适用于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对涉及城市容貌景观的建(构)筑物、名胜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识、路桥设施、城市水域、居住区与工业区以及建设工地共九个方面作了详尽规定。

  市质监局介绍,《规范》内容主要呈现出六大亮点:一是城市设施分级维护管理。二是临街建筑物外墙定期清洗。三是城市照明实行亮度等级划分。四是园林绿化体现岭南特色。五是广告牌位闲置时间有要求。六是内街建筑设置遮阳(雨)蓬要统一样式。

  市城管委表示,将认真组织实施《规范》,采取五大举措狠抓《规范》落实,竭力为市民群众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一是加强宣传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多层次、多渠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城管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区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我市城市容貌管理步入依法、科学、规范和高效的轨道。三是加强综合巡查。市城管委将督促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巡查制度,明确一个工作部门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状况进行巡查,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四是完善考评机制。市城管委和各区城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容貌考评监管机制,定期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五是加大处罚力度。由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各区城管部门以及综合执法部门,定期对城市容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按照《规范》要求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摆设、乱排放等行为,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进行处罚。(公关处  宣教中心)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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