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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不规范告示牌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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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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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城管委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城区人行道范围内,未经公安机关授权,亦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了大量附带商业广告的“警情提示”告示牌,该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影响了城市景观。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面貌,市城管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该类擅自设置的告示牌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对辖区内各类不规范“警情提示”告示牌进行普查和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不履行自行整改责任的,依法组织拆除,该项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
(陈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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