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拆促控”,强力推行“1+5+1”行动。区拆违指挥部每月根据全区新增违法建设情况,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公安、城管、维稳、应急、国土、规划、建设、供水、供电等部门开展“1+5+1”行动:即对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排名第一的街镇,选择体量最大的1宗非村民建房实施联合清拆;对新增违法建设体量排名前5名的街镇,各选择1宗体量最大的村民建房实施联合清拆整改;对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排名第一的街镇,组织对违规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机械设备如水泥搅拌车、泵车等开展一次清查整治行动。
二是坚持执法力量下沉,全面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结合大部制改革,坚持城管执法力量下沉,选优配强基层执法队伍,在控违任务重的4个镇,各成立1个新的执法队,将区城管局4个直属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充实到新成立的执法队,进一步加强4个镇的巡查监控力量,织密织牢查违控违网格。
三是坚持先批后建,对照标准严格实行“镜面执法”。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严控违法建设疏堵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辖内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先行审批(备案),在取得“两表一铭牌”(建设备案审核表、开工建设审批表、项目施工信息铭牌)或“三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才能开工建设。凡未取得“两表一铭牌”或“三证一书”的在建项目,一律作为违法建设立案查处,并限期清拆整改;对拒不落实清拆整改措施的,一律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