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委拟定并印发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分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负责部门、时间进度、复核流程和舆情回应。
方案要求,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答复文稿,其文稿摘要在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子目录中全部公开。
方案明确,对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答复文稿,主办处室要拟写答复文稿摘要,并报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及复核后,由主办处室在委官网公开。
方案提出,为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答复稿公开后,由办理处室负责,及时了解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方案从工作任务、负责部门、时间进度、复核流程和舆情回应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按要求,我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