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燃气管理所出动13名执法人员到冲口街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打击街道辖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黑点。
检查中发现4间燃气经营部未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其标识经营燃气业务,属于无证经营行为,其中一间更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本次行动,区城市管理局共发出4份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燃气经营部在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其标识前,停止经营燃气行为。
据摸查,我区目前存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黑点,区城市管理局将通过定期组织联合整治行动,加强了打击没有合法气源经营液化气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张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