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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举办《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城管执法业务培训
创建时间: 2016-07-12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近期颁布施行。为进一步落实危伟汉主任关于“要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特别是新颁法规的培训”的指示精神,使全市执法业务骨干尽快熟悉运用《条例》,更好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执法工作,市城管委于近日组织举办了一期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业务骨干近7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班由负责起草该《条例》,在规划立法方面有着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市国土规划委政策法规处黄韶冰副处长授课。他主要讲授了《条例》有关的保护名录、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特别是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涉及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职能作了详细讲解。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城管执法工作能力。(案件审理处  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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