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365-588!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城管要闻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全市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统一行动
创建时间: 2016-04-29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总体部署,结合近期广州雨水增多,温度上升的季节特点,在4月22日至28日“爱国卫生突击周”后,我市从4月29日起至6月底的每周五下午,将持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统一行动,市城管办介绍,29日的统一行动,各区设一个主会场,区政府相关领导及市城管、卫计部门的领导参加主会场活动,街、镇及其他机团单位按照市统一部署自行组织,活动时间为下午3时至5时。市城管办表示,各单位要做好管辖范围的卫生清洁工作,加强保洁,疏通排污,清除淤泥、积水和卫生死角工作,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做好家庭和周边卫生的清洁,做好室内的防蚊灭蚊工作。

市城管办介绍,此次行动持续时间较长,涉及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区、街(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以“政府组织,城管、爱卫牵头,部门联动,专业防制,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夯实并构筑“防制、巡查、督查”三道防线基础,切实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市城管部门要组织协调督导全市环境卫生大清洁行动,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供的蚊媒密度监测数据,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超标单位进行执法。市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灭蚊消杀行动。督促各医疗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清积水、灭蚊行动,在行动前提供蚊媒高密度区域监测数据,行动后组织灭蚊效果评估。市宣传部门要动员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防病知识,协调媒体在灭蚊行动前1天预告宣传,并对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进行跟进报道。市教育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督导全市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市国土房管部门要组织本系统下属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动员和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居委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消杀行动,做好小区内居民宣传发动,清除小区公共环境的积水和杂物,完善防蚊闸板、灭蚊灯箱等防蚊设施。市建设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督促在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灭蚊措施,及时填埋洼地、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完善施工过程中和新建筑物的防蚊设施。市水务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开展对全市河涌、市政下水道和沙井的清疏和清积水,完善防蚊闸板等设施。市林业和园林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督促公园清疏沟渠和沙井、清理积水和灭蚊消杀;督促落实道路绿化带及公园草地、绿化带的清洁和灭蚊工作。市商务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督促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清理站内外环境积水、杂物,并开展灭蚊消杀工作。市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景区和宾馆招待所等统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消杀行动。驻穗各部队要组织对营区、训练场、仓库、草地、绿化带等地域的环境卫生大清洁,以及清积水、疏沟渠和灭蚊消杀行动;动员家属区大院住户清除卫生死角,翻盆倒罐,落实家庭灭蚊措施。广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要组织开展消杀人员培训活动,督促社会消杀公司落实承包单位防蚊灭蚊工作。其他单位(部门)要按照全市清洁卫生和灭蚊行动的部署安排,开展本单位(部门)室内外环境卫生和灭蚊消杀行动。

市城管办强调,各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周密制定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务求实效。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人人齐动手、个个共参与的氛围,确保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公共关系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2  维护支持:广州金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欢迎您,您是本站第 位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