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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规范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的实施意见》昨日正式实施
创建时间: 2015-03-27
 

326,市城管委召开2015年度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项燃气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介绍,自26日起,《广州市关于规范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这将极大弥补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不足,保障市场供应,优化市场秩序,同时,也将为市民群众就近充装购买保质保量、安全的瓶装液化气提供便利。另外,《广州市管道燃气2014-2016年发展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也于近日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该《规划》针对我市燃气管道现状,将管道建设和用户发展任务均已按逐年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和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以确保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按照规划,今年我市将新增50万户管道燃气用户,2016年新增50万户,届时,我市管道燃气用户比例将超过70%

                                 

全市已报送333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规划布点

徐建韵介绍,由于我市城镇化程度高,很难找到适合设置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地点,现有的合法供应站数量严重不足,现有的168个合法供应站,仅占685个应规划供应站的24.5 %供应保障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以致大量无证经营点占据市场,严重影响了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秩序和安全供气水平。为全面规范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设置一批燃气便民服务部,来弥补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不足,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安排,去年8月份以来,由市城管委牵头组织,起草了《广州市关于规范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的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和公众的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的实施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关于规范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目前,各区已经报送了333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规划布点,申报登记后即可落地营业,尽早为市民群众充装购买安全合格、保质保量的瓶装液化气提供便利。

据了解,《实施意见》制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和配送管理办法》、《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企业设施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规范》等。《实施意见》共设六条,第一条是设置要求。规定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设置主体、选址要求、建筑物要求、安全设施要求等。第二条是营运管理要求。对燃气便民服务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人员配置、存储钢瓶数量和时间,安全作业、安全设施维护等提出要求。第三条是设置申报方式。规定了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设置采用登记的方式。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在设置燃气便民服务部后,应当在15日内将相关信息报送服务部所在地的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燃气便民服务部站点名录进行统一管理。第四条是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燃气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各街镇等各部门对燃气便民服务部的监督管理责任。第五条是工作要求。对燃气便民服务部的申报、登记和管理等提出要求。第六条是附则。规定了本意见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其中,燃气便民服务部登记申报制度是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我市液化气经营实际情况提出的弥补我市供应站不足的新措施,是对原有液化气管理模式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徐建韵强调,《实施意见》的实施是切实提高我市瓶装液化气合法供应站点的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经营秩序新举措。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设置要求开展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设置工作,各级燃气行政管理要积极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以及街(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燃气便民服务部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安全经营。

 

三年发展管道燃气用户130万户

建设中压主干管道877.86公里

 

发布会上,徐建韵还介绍了我市推进管道燃气三年发展工作的情况,他指出,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14 年全市新增燃气主干管道 181 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点火用户 32.2 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7%,新增管道燃气覆盖用户(燃气管道已安装到用户厨房窗口)41.7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39%,超额完成全年新增管道燃气30万户的目标,新增点火用户数为2013年的三倍多,圆满完成任务,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民群众的认可,值得称赞。

据了解,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管道燃气三年发展目标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30万户的任务,对广州现状燃气管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摸查可能存在的潜在用户,确定用户分布,根据实施难易程度及条件,划分逐年的工作任务。

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10区和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规划年限为2014—2016年。二是现状概况。截止2013年,我市各行政区域都已建设了燃气管网,燃气管道总长度达 6697.20 公里,全市管道天然气用户 146.74 万户,年销售天然气13.29亿立方米。三是潜在用户分析。经摸查,广州市潜在可发展的居民用户157.17万户,非居民用户25101户。四是燃气系统供应能力复核。经校核,我市高压管道设计已形成较完善的主干架构,具备较强的天然气输送能力和供应能力。各区(市)中压管网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中心城区和番禺区中压管网建设较发达。五是燃气系统规划(建筑红线外燃气管道系统及布局)。规划三年建设中压主干管道877.86公里,其中2015266.68公里,2016298.51公里,随道路建设93.39公里,同时规划高危管网改造251公里。预计用气量增加3.51亿立方米,其中20151.35亿立方米,20161.35亿立方米。六是2014年至2016年燃气管道发展实施计划。考虑预留一定余量等问题,规划三年共发展管道燃气用户152.73万户,其中201558.39万户,201659.71万户。

市城管委指出,为确保《规划》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管道建设和用户发展任务均已按逐年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和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发展目标居民用户仍主要分布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中心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及番禺区,其中白云区规划发展27.71万户,海珠区规划发展20.46万户,荔湾区规划发展17.37万户,居全市发展用户前三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骨干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仍将肩负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在其经营区域三年发展98.44万户。

市城管委强调,2015年是我市管道燃气三年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天,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广州市推进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工作方案》,标志广州市管道燃气三年发展工作开始进入新的阶段。下一步市政府将从三个方面切实履行统筹职能,保障我市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顺利实施:落实任务分解,全面推进2015年管道燃气三年发展,在2014年发展32.2万户的基础上,2015年再完成50万户任务。二是着重破解公路管道敷设和市政道路挖掘制约管道燃气发展的难题,推进中心城区管道燃气全覆盖,结合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加快管道燃气普及。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使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共同支持配合,争取逐年实现管道燃气用户增长的既定目标。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广州城管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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