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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的实施意见》解读
创建时间: 2017-12-25
 

一、关于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背景

目前我市绝大多数餐饮场所仍然使用瓶装液化气和液化气瓶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有效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大力推广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82号),需出台相应的《广州市推进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需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结合全面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工作需要,组织推动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工作。与此同时,还需明确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工程报价要求和报装程序,防止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虚报工程造价或故意推诿报装申请,严重打击餐饮场所进行供气管道化改造的积极性。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明确各方责任,完善协调机制。

落实推进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工作,必须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包括市城管委、市区国规、建设、公安交警、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出租屋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各街(镇),还有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详细分工,精准确定各有关主体在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工作的定位,为改造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依据。只有通过各有关主体互相协调,才能完成好改造工作。

(二)确定工程费用核算办法及优惠措施,适当减轻餐饮经营者经济负担。

《实施意见》中明确区分餐饮场所燃气管道建设费用分担范围及费用报价,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改造进行划分,尽可能节省改造的成本与费用。同时为了减轻我市餐饮场所经营者进行供气管道化改造的经济负担,提高改造的积极性,《实施意见》中建议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供优惠措施以切实降低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收费,原则上只适当收取建设成本费,并且鼓励提供“分期付款”、“设施租赁”、“安装预付费计量表代替用气押金”等方式支付工程费用的优惠措施。

(三)科学划分实施步骤,确保改造过程顺利推进。

    《实施意见》规定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工程以道路、路段或片区为分项目,分批实施的方法逐步推进,各街镇制定统一的片区建设计划,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集中建设。同时规范改造工作的实施步骤,加强政府对改造工作的监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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